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
年5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现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新旧对照表
原条款拟修订为
第二条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
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莱克电气股份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莱克电气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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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
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 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
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构;(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
其实施; 其发表意见;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间的沟通;(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露;(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
(五)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 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
计活动;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 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
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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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
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
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
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