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将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光大控股承诺放弃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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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控股承诺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光大控股签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关
于公司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唐双宁先生、高云龙先生、郭新双先生、薛峰先
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
容详见附件 3《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唐双宁先生、高云龙先生、郭新双先生、薛峰先
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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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关联董事唐双宁先生、高云龙先生、郭新双先生、薛峰先
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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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说明
3、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说明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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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案已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
监会审核过程中。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
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对下属公司上海光
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的投入”和“境内外证券类资产收购及投入”。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根据业务的具体发展,并对上述三家公司的
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境内外证券类资产收购及投入事宜进行了全面评
估和充分论证,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调整为“加大对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入”及减少募集资金运用方
向“境内外证券类资产收购及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一)以客户为中心拓展综合金融服务,打开业绩增长空间
(二)以资本中介业务为核心,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1、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2、加大对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投入
3、其他创新业务
(三)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投入金额和投
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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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