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编号:临 2015—031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
票,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沟
通、协商,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公司尚不具备
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复牌的条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时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 5 个工作日。
一、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并初步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收购资产,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1、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收购资产。拟收购的资产中涉及
土地和专利的评估、存货的盘点、应收应付账款的询证以及非标准研究设备市场
比较价格的获取等等,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发行方案的商
讨、论证及完善所需的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成。
2、我公司控股股东是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大连市国资委。按照大连市国资委下发的大国资法规【2014】128 号文件《关
于印发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出资企业
研究重大事项,首席国有资本股东代表应向市国资委沟通汇报,企业董事会做出
决议。”同时,公司总结了 2014 年 4 月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原因,公司拟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事先与大连国资委
沟通汇报并取得认可和同意。截至目前,此事项尚未获得大连市国资委的事前认
可与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
的通知》的要求,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于本次继续停牌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
公告并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