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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5-18 6:24:00 点击数: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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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22 股票简称:林洋电子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〇一五年五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5】619 号文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江苏林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电子”或“发行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1、林洋电子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5,142.857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5%。



2、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

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5 家投资者:



获配数量 锁定期限

序号 投资者全称

(万股) (月)

1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28.571412

2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571.428512

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28.571412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0.000012

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4.285812

合计5,142.8571-





1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4 年 10 月 14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不低于 24.01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28日公布了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其中不涉及利润

分配方案,未导致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发行人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4年

年度财务报告及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对利润进行分配,未导致本次发行

底价的调整,未对本次发行条件产生影响。



每一认购对象由高到低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股,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底价24.0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

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35.00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4、锁定期: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





2

低于 24.01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7,500 万股(含 7,5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176,200

万元。



2、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 年 3 月 2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2、2015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9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500 万股新股。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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