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14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等融资对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等融资金额:人民币7亿元
委托贷款等融资资金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确保所属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的顺利推进所需资金
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等融资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4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有息负债总额 14.67 亿元,公司内部委托贷款抵销后有息负债总额
7.47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3%。具体借款明细见表:
贷款性质借款(受托)银行 借款金额
委托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崇明支行 800,000,000.00
委托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10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25,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浦发银行崇明支行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邮储银行崇明支行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华夏银行静安支行42,000,000.00
股权并购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290,000,000.00
项目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150,000,000.00
合计1,467,000,000.00
二、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委
托贷款等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201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7亿元以下(含7亿)
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15年在不超过人民币7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
担保等。
2、2015 年资金需求:
1) 归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12700 万元;
2) 归还委托贷款 15500 万元;
3) 因经营需要新增流动资金 8000 万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
限公司 4000 万元,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2000 万元,上
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4)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推进城桥镇 1 号地
块商品房项目需资金 15000 万元;
5)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年内启动城桥镇 2 号地
块商品房项目需资金 10000 万元。
3、融资计划:
(1)参照公司 2014 年度融资情况,结合公司 2015 年度正常生产经
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定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和银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
(2)主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直接借款、票据融资等方式解决。
4、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
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39 次
会议,公司 5 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 3 名监事、有关高管列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计
划的议案》。
2、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授权范围,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
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2015年的
委托贷款等融资情况,在对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
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委
托贷款等融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委托贷款
等融资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
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等融资授权超出
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