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总裁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
事和决策程序,兼顾效率、管控和风险控制,有效贯彻、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战略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二至四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
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由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营管理班
子。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报董事会任免。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根据总裁的分工
和授权进行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总裁汇报,直接对总裁负责。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任职应具备如下条件:
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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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该聘任无效;总裁、副总裁在任职期间发生上述情
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总裁任期,可以连
聘连任。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
和公司与其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八条 公司解聘总裁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总裁因不当履职或者其
他原因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董事会有权作出解聘决议,但总裁有权就董事会提出的解聘
理由进行申诉。
第九条 总裁发生调离、解聘或离任等情形时,须进行离任审计,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
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未完成离任审计、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
承担总裁职责。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
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十)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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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
决议;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裁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总裁的工作。副总裁应严格履行职责并依照总裁要
求,及时向总裁汇报工作。副总裁有责任就公司经营发展与管理向总裁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副总裁行使工作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裁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
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控制公司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五)向总裁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
(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
(七)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八)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费用;
(九)提出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裁汇报,并提出正确及时
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根据总裁的安排,协助各副总裁做好其他工作,完成总裁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总裁向董事长报告后有权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委托理财、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投资运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以内且绝对金额低于 3000 万元;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以内,
且绝对金额低于 2000 万元;
(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