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1-4
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5-6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9-12
财务报表附注 1- 82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88 年 9 月经广州市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穗改字(1988)3 号文批准,在广州东华实业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并于同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988)穗银金字 285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 30 万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1993 年 4 月,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
字[1993]14 号文同意,股票拆细为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壹亿元,股本总额
原为 10,000 万股,其中国家股 7,000 万股,占 70%;法人股 236.81 万股,占 2.37%;社
会公众股 2,763.19 万股,占 27.63%。
2001 年 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6 号文核准同意,本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市流通社会公众股票,国家股和法人股暂不流通。经上
证上字[2001]31 号《上市通知书》,股票于 2001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 2001 年 6 月 30 日总股
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20,000 万股,其中国家
股 14,000 万股,占 70%;法人股 473.62 万股,占 2.37%;社会公众股 5,526.38 万股,占
27.63%。2002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元。
2003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03 年 8 月 29 日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广州东华实业资
产经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55%的国有股 11,000 万股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63 号文批准。
2003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与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
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15%的国有
股 3,000 万股转让给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63 号文批准。
根据 2004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确认书,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协议将本公司 11,000 万股国有法人股、3000
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于上述国有股份转让已触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3 日发出要约公告后,有 3 家法人股股东接受要约,
其预售要约股份共计 38.62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和要约收购完成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1,038.62 万股,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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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占股本的 55.19%,为第一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加上原持有的本公司 76 万法
人股,共持有本公司 3,076 万股,占总股本的 15.38%,为第二大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
经营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增加股本 40,000,000 股;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增加股
本 60,000,00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以 2005 年 6 月 15 日为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为 2005 年 6 月 16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
为 2005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300,000,000 股。上述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已于 2006 年 12 月办理完毕。
200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
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
获得 3 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为 3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0,495,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3.50%,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89,5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