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
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 1.5 亿元提高至 3.5
亿元,即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本次提高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 1.5 亿元提高至 3.5 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 1.5 亿元提高至 3.5 亿元,同意公
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
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 1.5 亿元提高至 3.5 亿元,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华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华懋科技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华懋科技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
告》;
2、《华懋(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