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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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 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76%,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9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管理层理念与经营风格、诚信与道德价值观、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工程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业
务外包、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业务、投资管理、税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技术及研发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
公司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包括:计划及资源分配风险、流动性与借款风险、
销售与营销风险、供应链风险、市场动态风险、会计与报告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健康安全环保风险、资本结构风险、灾害风险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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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
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岳阳林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
且达到或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缺陷: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岳阳林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或低于
1000 万元,但是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营业利润的 2.5%且达到或超过 500 万元;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融资等非
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虚作假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岳阳林纸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 0.25%,认定为
重大缺陷;
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岳阳林纸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 0.25%,但是达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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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0.025%,认定为重要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企业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缺乏民
主决策程序,比如“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
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
失严重;重大新闻恶性事件引发对公司声誉或形象不良影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
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不会造成
战略目标偏离。
三种类型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缺陷分类 影响内部控制的可能性 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