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0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5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
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的“上海盛屯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5 年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兑付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
保理)在重庆市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的“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5 年应
收账款收益权”的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担保的保证范围包括盛
屯保理通过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一次或多次转让的本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的本金、收益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等。担保的具体事项以每次发行该产品时本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签署的《担
保合同》为准。
盛屯保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经营范围:出口保理,国
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定代表人:应
海珍。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盛屯保理总资产为 202885096.58 元,净资产为
201828270.63 元,总负债为 1056825.95 元,资产负债率为 0.52%。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35556.32 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26%。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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