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5-008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 8,000 万元
在实际使用期间内暂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推动各项经营工作平稳、有序的发展,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2015
年12月31日前,向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控股)新增总额
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为控制借款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
依据资金需求分批借入。连同之前公司已向大洲控股借入的借款及本期新增
借款,公司累计向大洲控股借款总额将达到2.8亿(若本期新增借款全部借入
后),在实际使用期间内,借款利息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大洲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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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 1988 年 8 月 27 日,注册本:194,641,920
元;法定代表人:陈铁铭;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 1701 室。经营范围:
铅锌矿采选;音像制品批发;电子出版物的批发;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
影和影视节目发行;录音制作;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
化学品);建材批发;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7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6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陈铁铭;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28
层 01。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业、娱乐业、服务业、
商业、能源业、采矿业、旅游业、国际货运代理、商贸及仓储物流产业、网
络科技产业、创新性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及其他金融咨询业务);企业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
综合开发;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铁、矿石、建材、矿山机械的销售。【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范围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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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条件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为解决公司
的实际困难,保证公司正常、平稳、有序的发展,大股东陈铁铭实际控制的
大洲控股同意向公司新增借款,具体如下:
1)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计划向大洲控股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 8,000 万
元。
2)连同之前公司已从大洲控股借入的款项及本期计划新增借款,借款总
额将达到 2.8 亿(若本期新增借款全部借入后)。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计划向大洲控股新增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
借款,公司将依据资金需求分批借入。新增借款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借入的借款及本期新增借款,在实际使用期间内,暂参照一
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五、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推动公司各项经营工作
平稳、有序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公司朝着影视文化产业不断深入发展,公司
需要较大的运营资金的保障,进而实现广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本次借款将
大大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对公司持续、稳键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将起
到积极作用。本次借款对公司的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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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缓解公
司资金困难,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持续、
稳步、扎实推进,提升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
定价原则,相关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关
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所以上述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
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议案》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
协议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的,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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