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8(A 股) 股票简称:广汽集团 编号:临 2015-002
证券代码:2238(H 股) 股票简称:广汽集团(H 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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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广汽集团”)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42 号文核准。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本期拟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的
2012 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351.19 亿元(201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91 亿元(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合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在本次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70%-5.1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T 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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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
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
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四、
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0.2 亿元和人民币 19.8
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
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
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人民币 20 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
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
回拨。
10、网上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94”,简称为“12 广汽 0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
受限制。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
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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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
登在 2015 年 1 月 15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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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广汽集团/公司 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2012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
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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