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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第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4-12-18 21:54:53 点击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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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4-10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参与表决 3 人。会议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原激励对象张名、陈爱文、吴炳权、梁海涛等 4 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董事会拟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及其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计划

总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200 万份调整为 2,183.2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000

万份调整为 1,983.2 万份,预留部分数量不变,仍为 20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104 人调整为 100 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规定。





  2、除前述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以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均为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任职的公司员工,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激励对象任职资格

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

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3 号》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除前述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以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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