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75 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赵德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故未能
出席本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邱国凡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 10 名,实际
参加投票的董事 8 名,董事赵德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
织调查,故未能参加投票。独立董事邱国凡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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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
式收购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的提案报告》:
因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伍康定先生、
李文志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本提案审议通过的收购方案、《股权转让协议》尚需
通过川投能源股东大会、省国资委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
关于本提案详细内容及作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增加的详细内容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全资子公
司川投电力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在 2010 年发行 21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按中国证监会关于解
决同业竞争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做出了“在川投能源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一年内,启动将目前具备盈利能力的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川投能源”的承诺。完成川投电力的资
产注入是公司控股股东兑现承诺的诚信之举,也是控股股东支持公司
做大做强的具体表现。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本公司在水电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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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实现做大
做强、打造行业蓝筹目标有进一步推动作用。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评估师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评
估,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价值是以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四川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收购方案和《股权转让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
可操作性。
本次向控股股东收购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
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
参会的 5 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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