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409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
董事陈红女士、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彭日斌先生、
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
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
董事许晓文先生、鲁尔兵先生、倪昭华女士作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
董事许晓文先生、鲁尔兵先生、倪昭华女士作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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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及其解锁比例;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范围内确定每位激励
对象具体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许晓文先生、鲁尔兵先生、倪昭华女士作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深圳市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园盈佳”)以 1 亿元增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特玛”),增资完成后,长园盈佳将持有沃特玛 11.11%股权;
沃特玛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5,894.7368 万元,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
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通信基站后备电源、风光储能及家
庭储能电池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应用的磷酸铁锂电池企
业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沃特玛总资产为 116,649.46 万元,净资产为 7,9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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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为 2,936.25 万元(未经审计)。
通过增资沃特玛,可以使公司在电动汽车产业链中的布局增加有力的一环,
快速进入电动汽车主要零部件产业、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相关市场的战略布局,
分享未来可期的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带来的丰厚利润,符合公司在电动汽车产业相
关新材料领域进行拓展的战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与长园共创电力安
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检测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
技术有限公司与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检测中心,其中: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 60%的
比例,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占 40%的比
例。检测中心主要用于检测电力电缆材料、电缆附件产品、开关产品、变压器等
设备及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一、二、三、五、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中议案一、
二、三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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