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
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议案及相关文件。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国运 ______________
李永建 ______________
张文品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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