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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9-7 11:43:4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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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资公司”)《关于增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和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增持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 2,700,000 股股份,并同时提出了后续增持计划,即“国资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

拟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

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次已增持股

份)。”(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20 号)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国资公司《关于继续增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国资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由 6 个

月延长至 12 个月(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起算),累计增持股份的比例由“不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进一步明确为“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但不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已增持股份)”。(详见公司公告 2016-013 号)

自 2015 年 9 月 7 日国资公司首次增持之日起,截至到 2016 年 9 月 6 日,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国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上海国际集

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已分别累计增持公司 34,878,899

股和 5,310,000 股股份,合计增持 40,188,899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为本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0.5271%。

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国资公司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984,226,35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02%,资产管理公司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41,004,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4%。国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本公司 36.7486%股份。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国资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未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二、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国资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

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国资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

规定;本次增持已按《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可依法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以及免于向中

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的申请。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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