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宇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雅视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
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
让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100%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
据此,公司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相关事宜,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9 月 5 日的五个工作日期间内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
资产,挂牌价格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220
号”《评估报告》中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雅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值为参考依据,最终确定为 23,537.82 万元。
在挂牌期间(即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因未能征集到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将挂牌价格调整
为 18,800 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 1,880 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交易条款
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挂牌价格在深圳产权交易所第二次
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期限为自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如本次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召开董事
会重新确定标的资产挂牌价格。
最终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公开挂牌转让
方式确定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
召开董事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予以
审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