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
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针对 2016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该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