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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指南:新股小康股份(601127)今日申购分析
作者:luying 更新时间:2016-5-31 8:34:33 点击数: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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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25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9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2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5.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3)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7,104,005万股。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5.81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82,79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47.4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3,845.10万元。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76,552.60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5月3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6月1日(T+1日)在《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2,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42,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前身为重庆渝安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4月公司更名为重庆小康汽车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12月更名为重庆小康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0日经小康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小康控股、渝安工业、颜敏、谢纯志、陈光群、张兴涛、张容作为发起人,并以小康有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852,099,092.52元,按照1:0.6173的比例折为526,000,000股(其余净资产326,099,092.52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1年4月29日,本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526,000,000元。上述发起人股东出资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资(大信验字[2011]第2-0013号)。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小康工业系由小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承继了小康有限的整体资产和全部业务。小康工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摩托车减震器、摩托车整车、微车发动机、微车整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整体变更设立时,小康工业拥有的资产即小康有限的全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房产与土地使用权等与摩托车减震器、摩托车整车、微车发动机、微车整车等产品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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