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日上午在上海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随后,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参与,组建了协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民政部的指导下,经过半年多筹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今日正式挂牌成立。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协会主要职能为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谈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既离不开政府监管,也离不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互支撑,有利于降低监管和市场运行的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和促进市场创新,也有利于提升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协会首批单位会员共有四百多家。筹建组按照行业代表性、广泛性、正面引导性原则,对前期申请入会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查,产生首批单位会员名单。会员包括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其他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及征信服务机构、融资担保类机构、金融业基础设施机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检测认证机构和金融综合服务机构等。
自2015年协会筹建开始,协会筹建组就已部署信息披露自律规范的制定工作,目前信息披露自律规范初稿已经征求部分会员单位意见,协会将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自律规范,再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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