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宪超
3月15日,金城股份(000820)披露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股权冻结公告》,公告中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恒鑫矿业及其他三名被告由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诉,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2016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将冻结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
金城股份实际控制人持有的矿业股权遭冻结一事,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3月16日,证券时报路莲花财经记者了解到,深交所要求金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就上述诉讼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起因和具体内容、诉讼发生的时间、上述诉讼后续的庭审安排等。
值得注意的是,金城股份在2012年实施破产重整期间,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出具资产注入承诺,拟注入金城股份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本次诉讼事项导致朱祖国在恒鑫矿业名下44.686%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为此深交所要求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该诉讼将如何影响其做出的资产注入承诺进行详细说明,同时进一步说明将如何继续履行上述承诺,目前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若无法按期履约将采取的补偿措施。
此外,2016年2月24日法院就下达了民事裁定书,但是直至2016年3月11日金城股份才收到上述裁定书并披露,为此深交所要求金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详细说明未将上述事项及时告知金城股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