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此公告解读为中性。丰原集团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止2016年2月29日,丰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8,665,9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9%。2016年2月3日,丰原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20,000股,买入最低价为9.82元/股,2016年2月4日,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丰原集团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卖出最高价为10.45元/股,构成一次短线交易;2016年2月15日,丰原集团又买入公司股票15,000股,买入最低价为9.58元/股,再次构成短线交易。丰原集团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违规交易,已经受到处理,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小。(金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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