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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金徽酒明日申购|732919申购指南
作者:luying 更新时间:2016-2-29 14:51:33 点击数: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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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4,2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0.94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6年3月1日(T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6年3月1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10.9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7,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6,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0,990万元,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金额71,000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3月1日(T日)15:00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国泰君安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予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国泰君安将在2016年3月3日(T+2日)

  公布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即10.94元,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在申购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2012年3月5日,经金徽有限股东会审议,金徽有限以截至2012年2月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757.61万元为基数,按1:0.929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10,000万股,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

  2012年6月6日,陇南工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6212272000030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起人出资情况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3号)审验。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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