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今年47岁,是山东滨州市滨城区人,因为老同学在合众保险做代理人,2013年前出于人情购买了合众富贵幸福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额2万保费,年交费1978元。合众附加住院医疗1份。
9月份他感觉胃部不适,原以为是胃炎,没成想服了点胃药后越来越疼,到医院检查居然是胃癌,经过手术切除胃部80%。就在2个月前,张先生在续期交费时觉得保险“不划算”,觉得自己又不长病,白扔钱,执意要将附加住院医疗险退掉。在业务员和运营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他终于勉强把保费存上了。没想到2月后是如此状况。
张先生是不幸的,因为他遭遇了疾病;同时他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为自己选择了保险保障,并在退保时,由于服务到位,及时劝说他保留了这份保障,在递交理赔材料后,当天就拿到了理赔款。
交费7622元,理赔3.64万元,而且一年内住院还会赔付。张先生压根没想到自己能用上保险,更没想到合众保险的理赔速度这么快。回想到自己退保的情形,他非常惭愧,也非常感激当时介绍保险的老同学,也感谢合众保险的工作人员及时劝说,耐心服务。
和先生,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2012年10月31日投保“合众吉祥人生两全保险”保额100000元,“附加吉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0000元。年交保费4610元。
2015年12月13日被保险人和先生因“肝功能失代偿期”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因消化道出血严重,转院至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治疗。被保险人于2015年12月25日提交理赔申请,申请“附加吉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预付赔款。
合众保险预付赔款指:当客户发生合同约定事故时,在初步确定属于合同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为有需求的客户预付赔款基本保险金额的60%。待治疗结束后提供完整的资料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剩余的40%。
接到案件后,合众保险工作人员经过认真核对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相关检查及治疗材料,并及时前往医院与被保险人本人及主治医生了解病情。经审核,被保险人本次所患疾病已达到”附加吉祥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之慢性肝功能失代偿期所约定的保险责任。合众保险于2015年12月31日给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额96086.04元。(因此保单涉及保单贷款未清偿款项,故部分赔付金额直接清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