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重拳整治。
一要严管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民生款项。民生领域的资金多是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必须紧紧看住、从严管好。要聚焦扶贫、低保等领域,精准识别扶贫保障对象,严格落实认定标准和程序,相关制度要公开,保障对象要公示,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扶假贫、假扶贫,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现象。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救灾款物等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真正用到民生保障、公益事业、应急救援上。要防范和惩处骗取套取医保资金、养老金等行为,对医药卫生等领域拿红包、收回扣、搞商业贿赂现象,要深入整治,特别要加大力度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遏制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要严管保障房等民生项目。目前一些地方建成的保障房出现闲置,还有的将保障房建设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和办公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这不仅是一种浪费和腐败,也严重影响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及时完善保障房配套设施,搞好后续管理服务,提高入住使用率。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使惠民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对冒领克扣拖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三要加强基层治理和反腐倡廉。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特别要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严防腐败风险。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让广大村民群众更多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要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并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三、以更有力举措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把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做选择、搞变通。己正才能正人。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政“安全带”,决不能以权谋私,决不能搞特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从严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切实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