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持续推进政风转变。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紧盯变换花样、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继续从严控制新建、扩建、购置政府性楼堂馆所。对清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和家具等,要合理调配使用,避免闲置浪费。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尽量少发文、发管用的文,取消不必要的会,开短会和管用的会,使广大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深入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和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疗养机构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不仅要抓好本部门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抓好下属单位和所管理的社会团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行为必须盯住不放,该打的板子要狠狠打下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