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沪深股市 >> 权证动态 >> 正文
李克强:依法严惩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7-4-10 8:53:00 点击数:
分享到:

一要严防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徇私舞弊。今年国有企业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大胆改革创新,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也要防止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行为。要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重组改制中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把管资本为主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严格重组改制操作流程,对重点环节要从严监管,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要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贱卖国资、违规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允许把国有资产装进“私人口袋”。

二要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近年来,国有企业“走出去”势头较猛,但也出现了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等现象,有的甚至内外勾结谋取私利、恶意转移资产。国有资产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国企国资走出去,监管必须及时跟出去,坚决防止企业走出去后成为“脱缰的野马”。要完善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机制,抓紧制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国资监管部门要对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落实集团总部和境内投资主体经营管理责任,完善境外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境外机构党的建设。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加大审计机关监督力度,推动境外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要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当前,金融领域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健全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四)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

一要规范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严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预、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等“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对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二要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强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内控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使采购的产品物美价廉、适配实用,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三要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今年1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并开通运行,初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交易平台系统联网。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这个平台。进一步推进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开设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通道。进一步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今年底前要出台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进一步加强在线监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实现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测,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