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平层的,那么仍有可能嵌套合伙基金的优先级为融资方融资。”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指出,“关键也要看穿透后的运作,是否会在备案前被算成结构化。”
备案环节强化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平层对接合伙基金优先级”的模式,可能也将面临监管层的封堵。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有关结构化产品的意见中,监管层拟要求“投资其他金融产品的,应当穿透核查投资标的是否存在结构化设计,是否投资了劣后级份额”。
有业内人士透露,监管层还将针对“假股真债”的股权回购模式进行限制。
“监管层也考虑将对"假股真债"这种股权回购类的"类贷款"模式进行限制。”8月18日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资经理透露。“这种模式之前是一种比较常规的融资业务结构,但受到限制后,子公司的业务空间将越来越窄。”
此外,规范意见中还将对券商、基金公司的资管备案流程进行重构。根据要求,基金业协会将建立健全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审查流程,通过书面审阅、问询、约谈等方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对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规性存有疑问的,“协会可以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咨询、报告,也可以对资产管理人进行现场检查,资产管理人应当予以配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基金业协会未来还将加强对资管产品备案的审查力度,并视管理人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备案”等纪律处分。
事实上,在新八条底线实施后,基金业协会已在备案环节对部分公司严格了审查要求。例如日前,协会曾对包括新华基金在内的14家公司出具了备案关注函,要求相关公司认真对照新八条底线进行自查整改。
新规范意见中,基金业协会还将同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会管单位建立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
“从种种迹象来看,监管层要严格规整证券机构资管业务所带来的金融混业黑洞。”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无论是之前的配资,还是融资类业务,或是银行资金来对接资管产品套利,都将面临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