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方案:
1、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2、在上述基础上,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45元。
二、镇保养老金调整方案:
1、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养老金;
2、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调整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左右安排,具体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三、企业退休金调整方案:
1、普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按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每月增加4%;
4、按年龄增加:2016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注】:2016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3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6年关于上海退休金上调最新政策解读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6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