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份子钱降了 的哥们乐了(倾听·转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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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布废止,旧管理办法的废除成为深化出租车改革的突破口。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城市出租车改革已经先行试水,比如苏州市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全市范围内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在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度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基础。
每辆出租车每月少交1000元
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戴泉华介绍,苏州3月1日起取消市区4303辆普通出租车的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在此之前,苏州各县市已经陆续取消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因此,自3月1日开始,苏州全市范围内9018辆出租车,全部实施出租车经营权的无偿使用。对已经收取的预付有偿使用金4200万元,将进行集中退还,经营权期限保持不变。
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缴纳一定使用费后,可以在某个期限内,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苏州的征收标准是每辆车每年12000元。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意味着苏州每辆出租车的份子钱每月可减少1000元。按每辆车两名驾驶员计算,每人每月可省500元。
苏州出租车驾驶员祁庆华开心地说,“我们按一个月工作15天计算,一天30块钱多一点,两顿饭的钱就省下来了。小账不能大算,一年就是6000块钱,这6000块钱是我们实实在在得到的实惠。”
在苏州,原来每辆出租车的份子钱每个月在8000块钱左右,这个份子钱指的是驾驶员承包出租车经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