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7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审议事项:《关于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002280)新世纪:提示性公告
新世纪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智勇、陆燕”的通知,徐智勇先生与陆燕女士因为离婚,已签署离婚协议,且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对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已进行了公证。陆燕将其所持公司23,097,992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1.59%)部分分割给徐智勇,其中,徐智勇分得18,097,992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6.91%),陆燕分得5,000,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4.67%).
此次股权分割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公司控股股东为“徐智勇、陆燕、滕学军、高雁峰、乔文东”,徐智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97,992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6.9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滕学军持有公司股份15,469,936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4.46%;高雁峰持有公司股份15,469,936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4.46%;乔文东持有公司股份15,469,936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4.46%;陆燕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4.67%。
公司控股股东陆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前述禁售期满后,在其配偶徐智勇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徐智勇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变动后,陆燕继续履行该承诺事项,同时,徐智勇承继该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