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改增税负基本不变 增值税暂由地税局征收
“营改增”实施方案发布 5月1日起实施 二手房增值税暂由地税局征收
“营改增”后,个人间的二手房买卖究竟该如何缴税?负担会不会增重?继承的房产要不要缴增值税?市民们关心的这些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财政部、国税总局昨天发布通知,披露“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到北京,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业内专家表示,从税额上来说,和此前的营业税基本无变化。
北上广深
非普宅缴差额增值税
在关于个人房屋转让的增值税方案中,两部门延续了此前契税调整时的“区别对待”政策,将方案分为一线城市和非一线城市。
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在内的四个一线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而除了此四个城市之外的非一线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也就是说,相比于非一线城市,四个一线城市的个人业主在将满2年的非普宅对外销售时,需要缴纳差额增值税。
具体到北京,目前对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有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从面积上来说,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的1.2倍。
从价格上看,按区域细分为几个档次:五环内单价39600元、总价468万元,五环到六环单价31680元、总价374万元,六环外单价23760元、总价281万元,只要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不超过总价或者单价中的一个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普宅。
“营改增”后税负基本无变化
记者对比后发现,此次公布的个人房屋转让的增值税税率,和目前正在执行的营业税税率基本相同。
目前,个人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综合税率为5.5%,其中营业税税率为5%,其他0.5%则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而试点增值税后,征收率为5%,同样有0.5%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从税率上看,“营改增”前后完全相同。同时,过去满2年以上普宅就可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也延续到了增值税之中。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告诉记者,选择采用这种不增不减的“平移”方案,更多的是考虑到过渡时期的市场稳定性。“自然纳税人的涉及范围很广泛,如果采用一般纳税人的抵扣法来征税,不仅不利于普通个人税负的稳定,而且从征管角度看,对于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考验巨大,按照现有的征管人员计算,短期内难以实现。”
二手房市场将维持稳定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以一套3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不考虑附加税的前提下,如果房屋未满2年,“营改增”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00×5%=15万元;如果是满2年的非普宅,假设增值额为100万元,则“营改增”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5%=5万元。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来看,营改增基本可以看做是对现有营业税的平移,从征税的税率、征收年限和征收范围等来看,与之前的营业税相比变化不大,所以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
“在这一时间点出台增值税征收细则,主要目的是稳定市场预期。增值税细则出台之前,市场各方的猜测颇多,也的确有些机构借此扰乱市场,制造市场恐慌,现在细则公布了,可以说各市场各方吃了定心丸,对稳定市场预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在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中,尽管营业税理论上是由二手房的卖家缴纳,但在实际交易中基本都转嫁给了买房人。“营改增”之后会不会也如此?胡景晖告诉记者,在他个人看来,在目前的市场供求格局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被转嫁给购房人的格局也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