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李克强总理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表示,去年由于一些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上升。但是“我们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因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超过了13%,高于国际标准,拨备覆盖率达到180%以上,高于我们定的150%的标准”。他透露,中国还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此前曾有报道称,中国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以支持实体经济,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与此同时,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3月8日公告,拟向债权人发行股票抵债。债转股完成后,中国银行(行情601988,买入)将成其最大股东。
也曾有记者就此传言提问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他表示有关银行债权转股权的问题,目前在研究中,还需要一系列的技术设计,或政策准备,才能全面推开。可以说,中国政府已经确认开始探讨和允许银行债权转股权。但是,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投资于非银行企业,且此举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是一个冲击,因此,必然会谨慎行事,不可能成为处理不良资产的主流方式。
银行债权转股权被推上前台,主要是银行不良资产余额增速压力过大所致,与此同时,很多企业债务负担过重,利息支出都成问题。因此,不良债权转股权对于商业银行和企业来说,在眼前的局势下是双赢的:企业减轻债务负担,从而为重组整合赢得时间;对银行而言,如果陷入困境的企业直接破产清算,债权人回收的比例很低,如果通过减免债务并展期,或者债转股的方式减轻企业付息压力,让企业维持生存,与清算相比,是多赢的方式。
一般而言,银行会将不良资产交予资产管理机构处理,但是,今年中国商业银行出售的坏账规模估计将达到5000亿元,而且很多企业的问题才刚刚暴露,整个不良资产一级市场处于供过于求阶段,资产管理公司不堪重负。因此,坏账资产组合的平均价格已经从面值的30%降至25%,也就是说打2-3折。如此低的价格对银行而言亏损太大,通过债转股自行处理,避免了大幅折扣转让,银行就有了积极性。
但是,债转股资本消耗极大,不会成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主要方式。因为根据当前的监管要求,债转股资产的风险权重介于400%-1250%,而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持有股票所需的资本量至少是持有贷款的四倍,这大大限制了商业银行债转股的规模空间。
事实上,在19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与银行业重组时期,中国已经实施过一轮债转股。因为当时大部分重组企业传统落后,产业与所有制较为单一导致重组成功的可能性降低,最终大部分银行将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了资产管理公司。尽管目前中国产业结构与资本市场多元化,证券化的规模与便利程度提高,债转股的可行性增加,但是,考虑到目前经济走势,如果在未来几年企业不能走出亏损或者重组失败,银行将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如何修改规则并加强监管,以防止实际操作中的道德风险和利益绑定问题。尤其是银行需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手段,以防止利益输送。对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债转股,应该有严格的条件约束,只有那些产品有市场竞争力,但因周期性问题导致资产负债率以及财务压力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债转股减轻企业压力,渡过周期性难关,达到银企双赢的局面。应该防止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将那些技术落后但债务过高的国有企业,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进行债转股,这应该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但必须以加强监管防止道德风险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