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外汇管理大幅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简政放权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资本金意愿结汇等改革试点,大幅减少了行政审批,外汇管理逐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然而,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在大力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如何提升外汇管理防范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外汇管理转型期面临的问题
外汇行政审批事项一部分由总局下放到分局、分局下放到中心支局,一部分由外汇局下放到银行柜台,一部分直接取消,在这一过程中面临了一些新情况。
(一)业务条块设置不适合现行主体监管模式。外汇分块设置一般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项目、外汇检查、外汇综合五个业务类别,业务交易行为基本分为经常、资本、国际三大项,风险防控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归属于相应业务交易类型,而不是针对监管主体的全方位分析监督,都是条块式的监管或单项工作监管,易出现“单对单、点对点”的检查模式,不利用发现问题根源。加之相应的系统设置、工作部署、工作流程等也是按业务分块来做,导致监管主体信息零碎化。如一家企业资本项下无违规现象,经常项下出现违规,但业务的分块设置导致资本项下不能及时对企业建立起监测预警机制,导致对出现违规现象的企业不能及时实施相应的主体监管,这样很难适应以主体监管为核心的管理要求,不利于全方位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有效促进外汇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银行代办业务不利于事前审核工作。外汇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银行前,外汇局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涉外企业的经营种类、投资规模、企业法人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作为外汇管理人员会从风险意识、合规经营等方面给予企业一些面对面辅导或政策讲解,在后期的事中事后管理也能针对性地去履行监管职责。但银行在代办业务中往往会疏于前期询问和有效辅导两个环节,基于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展业三原则”的基本要求,“展业三原则”的贯彻落实,不仅承担着防范银行机构自身经营风险的任务,还承担着宏观意义、社会意义上的风险防范任务,如果各级外汇局不能对银行“展业三原则”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并深度介入其贯彻执行,则银行很难承担起外汇局赋予其“间接监管”的职责,加之银行经营目标与外汇管理目标的差异性,导致银行事前审核工作达不到外汇局赋予其直接办理外汇业务的预期要求。
(三)旧的管理模式不足以支撑“五个转变”管理理念的贯彻。“五个转变”即从重行政审批向重监测分析转变,从事前监管到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从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从有罪假设向无罪假设转变。说明外汇局由“台前”变为“幕后”外汇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传统的事前审批式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简政放权后的业务电子化、信息数据化的改变。随着外汇政策的逐步宽松,潜在的风险也是如影相随,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也造成外管局对涉外企业前期审核工作的空白,拉后了风险防范的战线。新的形势下,旧的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的发挥监管作用,且从目前外汇管理人员来看,即熟悉政策和业务又能运用数学、统计学等知识进行后期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势必导致事后监管不力,影响外汇管理改革效果。
外汇行政审批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推行主体监管,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法规,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层次设置总局、分局、中心支局、支局四级机构在主体监管中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充分考虑基层外汇管理工作面窄、量小的现状,有的放矢抓重点,减少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二是优化岗位设置,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对于基层外汇管理部门来说,打破原有的业务条块设置,建立前台业务受理岗、非现场监测分析岗、后台现场核查检查岗,充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突出事中事后管理工作,为简政放权背景下的外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管,强化风险提示效能。金融机构是外汇政策传导和执行的末梢神经,其如何理解并执行政策会直接影响到新政策出台的效果。如新的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办理实施一个月,某市涉外企业意愿结汇金额为零,新政执行前后无明显变化,一方面是企业对新的外汇政策不了解,另一方面是银行外汇从业人员个人理解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手续较之前没有简化,从而影响到政策的传导。虽然外汇局、金融机构同一笔业务的办理程序一样,但工作目的是不一致的。因此,外汇局要建立针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和“展业三原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引导银行主动履行好代位监管职责。同时,外汇局要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以口头警示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银行和涉外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预警提示,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继续做好“五个转变”,提升外汇管理人员技能。随着外汇行政审批改革的不断深化,外汇管理工作重点由前台操作转到后台监测分析和现场核查,对外汇管理人员提出新要求,但在改革前期,缺乏配套的监管程序和现有的工作经验。因此,需要根据工作内容的变化制定出近远期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当前,要继续加快外汇管理人员监管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改变旧的工作思维模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意识,主动适应新型外汇监管模式。中远期来看,应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提升外汇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组织跨部门、跨业务的交叉培训,加强外汇管理人员贸易、税收、会计、大数据运用等薄弱环节的学习,形成多元化的知识结构,提升事中事后的外汇分析、管理能力。通过近远期规划的有序推进,最终完成外汇管理人员由操作型向分析型转变,外汇监管工作由事发被动型向事发主动型转变,以较快适应外汇管理工作的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