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马元月彭梦飞)昨日深交所在官网上披露了对*ST中富(000659)的公开谴责公告,同时遭到谴责的还有公司的前高管。而在*ST中富被深交所谴责的同时,公司还发布公告称,公司由9月8日了解到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又新增1.46亿股股份被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在深交所对*ST中富的谴责公告中可以看到,根据*ST中富与以交通银行作为牵头行和银团所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借款人代表应当确保,CVCCapitalPartnersAsiaIILimited(以下简称‘CVC’)维持其对借款人代表享有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并且,实际控制人转让借款人代表股权的,需征得全体贷款人同意。”作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CVC的下属企业,公司原控股股东ABHK与捷安德于2014年3月20日将持有的公司1.46亿股转让给捷安德,而其过程并未征得银团全体贷款人同意,从而导致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提前全额偿还该项借款。对上述事项及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