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 来源:青岛专员办
2015年是专员办转型的关键之年,青岛专员办深刻领会《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度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财预[2015]4号)要求,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启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
一、转变理念,找准定位
统一思想,找准定位。首先把人员思想统一到部党组和办领导关于加强专员办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把握好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应对角色转变和工作任务的调整。一是工作内容以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监管为主,以加强事前事中动态过程管理为主,强化对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的监管,做到监管范围和监管流程全覆盖。二是在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
集中精力全面摸清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基本情况,科学分类,建立起数据库,并明确重点监管部门和事项。强化调研,重点关注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和涉及民生的重大财税政策、重点支出问题。6月初开展了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专项调研,调研重点为中央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并就中央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机制等课题与相关财务人员交流,调研成果形成专项调研报告。
三、加强培训,强化学习
专员办工作转型对专员办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青岛专员办人员积极参加部内组织的“加强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培训班”,传阅培训材料,充实知识储备;围绕新《预算法》、《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2015》等,深入学习预算编制内容、要求、流程,探讨如何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到年度之间的延续做到预算管理流程全覆盖监管;处室内部组织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直接支付审核等专题学习,共同研读法规政策,力求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四、完善内控,健全规程
根据财政部对预算监管工作的程序和工作要求,在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员办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流程环节、时间节点和审核重点,强化风险与责任意识,为依法依规开展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组织开展对部门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全面收集,在以往文件汇编的基础上,按照新工作要求重新分类整理,更新替换时效性差或已废止的文件,建立内容全面、更新及时、分类合理的法规制度库。
五、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一是合理分工,以基层预算单位的中央主管部门归口司局为分工维度,将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分户到人;二是在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到人,以业务二处为例,相关工作人员与财政部对口司局专人对接,建立密切联系,并全面负责受理对口预算单位的预决算报备审核、银行账户审批、直接支付审核等各项业务;三是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对审核业务重新明确审核流程,强化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制约。
六、运用微信,提升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面向所有中央驻青预算单位财务相关人员建立了微信公众服务号“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部门预算服务号”。公众服务号可为订阅用户提供多样化的底部菜单服务,订阅者在接收通知之余,还能通过点击底部服务菜单方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和资料,如政策文件、电子表格等,还可以直接输入要咨询的问题,由相关人员点对点地给予解答。微信服务号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一项利于长远、起到事半功倍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微信号建立之前,与服务监管单位间的业务联系以电话联系为主,费时费力,微信号建立后,工作通知可在第一时间同时推送至预定单位联系人,与其好友消息在同一级次上展示,通知的关注度和时效性大大提升。
七、建立平台,提升效率
为整合部门预算相关的预决算监管、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等业务工作,在内网建立了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内部管理平台,将所有中央驻青预算单位的相关信息整合在一起。使用时,在首页预算单位列表中,直接点击任意预算单位名称,即可查询到该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资产情况、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及OA审批流程、直接支付项目基本情况及OA审批流程、预决算监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