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在5月4日午间公告“牛散”任向敏举牌公司的消息后,华西股份(000936)今日公告确认,任向敏举牌公司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告显示,5月4日,华西股份收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显示,股东任向敏已通过国泰君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12.4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家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任向敏此次购买华西股份达到5%时,没有停止操作,继续买入公司股票,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及时通知公司,已违反了相关规定。
华西股份在收到股东名册后,立即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联系了任向敏,并及时履行了公告义务,督促其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并披露了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任向敏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其增持华西股份,是对华西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不排除在未来继续增持或减持华西股份股票的可能。权益变动报告书还显示,任向敏增持华西股份的时间在201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之间。
任向敏是资本市场较为熟悉的“牛散”,她曾在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名单当中占据重要位置。(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