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审议事项:《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等议案。
(002120)新海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海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002054,041258058)德美化工:公司股东股份质押
2013年4月24日,德美化工接到第二大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昌连荣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0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质押给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并于2013年4月23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2013年4月23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止。
(002266)浙富股份: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浙富股份于2013年4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持有浙富股份246,022,070股限售股股票,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41.10%)的通知:其本人因融资需要于2013年4月9日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县支行(交行桐庐支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浙富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其持有浙富股份股票的10.24%,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4.21%)质押给交行桐庐支行,为其从交行桐庐支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出质,期限为一年;于2013年4月19日与中海信[微博]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浙富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00万股(占其持有浙富股份股票的38.61%,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15.87%)质押给中海信托,为其从中海信托借款人民币4亿元提供出质,期限为一年。上述质押手续已分别于2013年4月11日和201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综上,孙毅先生此次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12,020万股,约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48.86%,约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20.08%。
除上述股权质押外,孙毅先生已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7480万股,约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30.41%,约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12.49%。
截止本公告日,孙毅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19,500万股,约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79.26%,约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32.58%。
(002467)二六三: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二六三将于5月3日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