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扩容首批将新增纳入沪股通、深股通股票598只、436只,扩容后沪股通、深股通股票数量分别达1192只、1336只,市场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0.94%和86%
3月13日,新修订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因成分股数量大幅提高,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史上最大规模双向扩容。
据统计,本次扩容首批将新增纳入沪股通、深股通股票598只、436只,扩容后沪股通、深股通股票数量分别达1192只、1336只,市场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0.94%和86%。其中,新增纳入科创板、创业板股票147只、188只。
港股通方面,本次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标的保持一致,同时港股通首次纳入4家在港主要上市的外国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落地后,从资金端来看,进一步丰富了国际投资者投资A股的选择,同时也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外国公司提供了便利,因此有望吸引更多资金参与互联互通交易,从而提升南向和北向资金的交投活跃度;从资产端来看,将外国公司纳入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将使得外国公司利用内地充裕的流动性的同时,增加外国企业在内地的投资群体,并提升其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从而有望吸引更多外国公司到香港上市。
中金公司认为,此次互联互通机制再扩容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的外国公司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这是互联互通机制的又一次重要突破,也是第一次外国公司可以直接成为中国内地投资者的投资标的。虽然初始变化只是打开了一个小的口子(4家外国公司),但这一变化对于互联互通机制、资本市场和资本账户开放,乃至作为连通中国内地资本和外国资产的香港市场都有重要意义。
自2014年沪港通开通、2016年深港通开通以来,在两地监管机构指导下,先后将同股不同权公司、尚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科创板股票和ETF纳入标的范围,同时取消总额度,双向提高每日额度,优化两地交易日历安排等,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拓展优化,畅通了境内外投融资渠道,已成为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中的一条主线。
此次互联互通机制再扩容中,超过一千只股票纳入新增,成分股数量大幅提高。沪市方面,实施办法显示,沪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扩展为上证A股指数,成分股覆盖将由沪市大、中盘股票进一步拓展至中、小盘股票,且每个行业可选取的股票不再受数量等限制。
深市方面,将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现行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调整为深证综合指数,基准指数成分股基本覆盖全部深市股票。
此外,明确沪深股通调整机制也成为一大看点。
《实施办法》修订后,沪深股通股票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一是设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机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对上证A股指数成分股、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进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标的名单并实施调整(遇节假日将做适应性调整,具体时间以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是设置月度考察机制,每月末对当月新纳入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或者当月被撤销风险警示的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一般于次月纳入沪深股通标的范围。
三是沿用临时调整机制,对于A+H股中的A股调入调出、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类型股票的临时调出与现行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