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央行正式将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权移交,标志着金融监管体系开始由统一走向分业。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拟订金融监管法律草案。
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新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和期货经营机构;同年成立的保监会则负责保险业的统一监管。2003年,银监会成立,“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形成。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金融稳定和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金融委的成立,标志着新金融监管体系的确立。
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被整合,组建了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