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规定,母公司将其下属的三个分公司(浪潮计算机事业本部、浪潮齐鲁电脑城、浪潮办公自动化研究所)、一个全资子公司(山东电子研究所)的资产及两个控股公司(浪潮山东通用软件有限公司、卡西欧浪潮通信电子有限公司)和一个参股公司(东港实业有限公司)的权益以199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17689.3万元,投入本公司。与此相关的债务和人员一并分离。
(2)《土地租赁协议》
协议规定,本公司租用母公司22303.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156.0591万元,租赁期限50年。每年的租金由本公司分两次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母公司。
(3)《综合服务协议》
协议规定,母公司人向本公司提供水、电、暖、通讯以及少量配套产品供应和计算机产品代理销售等生产性服务,食堂、托幼、员工宿舍等本公司职工的后勤服务,该等服务是独立企业之间的有偿服务,母公司将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向本公司收取合理的费用,本公司或本公司职工也将定期或即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注册商标转让及使用许可协议》
协议规定,母公司向本公司无偿转让其拥有的浪潮牌注册商标,即包括“浪潮”文字及图形的注册号为574510、950810、977453、977770、971929、971931、977969、977959、995800、995743、963714、963701、963536、963537的14个商标。同时,本公司许可母公司无偿使用上述浪潮牌商标。
(5)《收购协议》
协议规定,本公司用本次新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国有资产和权益,包括浪潮机箱厂的厂房、设备和土地,青岛软件大厦及浪潮集团青岛计算机有限公司中主发起人所持有的51%的权益。收购价格以经国家有权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基准日为99年9月30日。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付日止所发生的资产(或权益)的增减值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受益。
根据本公司与母公司签署的《资产重组与投入协议》中的规定,发起人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其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承诺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活动。由于历史原因,母公司目前尚拥有一定数量的与本公司所从事行业相同或相近的分支机构及控参股企业。该等公司由于资产规模偏小、经营状况欠佳或产品的具体种类不同,而并未能对本公司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为保证本公司的健康发展及主发起人多元经营战略的合理实现,母公司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半年内逐步对该等公司进行整顿,通过采取收购、兼并、转让、清算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提升本公司的行业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