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以后,对于已过证监会初审会但未过发审会的,深交所将依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接续审核,初审会意见已落实的,安排上市委会议审议。对于证监会已反馈意见但未召开初审会的,深交所将根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继续推进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工作。对于证监会已受理尚未出具反馈意见的,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以创业板在审IPO企业为例,“已反馈”阶段有91家,“预披露更新”有68家,已受理有24家。
6月30日起,深交所才开始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据了解,在吸收市场反馈意见后,深交所修改完善审核时限要求。具体来看,未来新申报IPO企业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深交所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