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泰证券的研报指出,全面推行注册制篇章开启,分步实施有助稳健发展。新股发行是重中之重,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经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转变,有望充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项目筛选和资源配置,加快发行效率, 推动直接融资占比显著提升。
这项改变其实已经可以在科创板的实践中发现端倪。
根据科创板的业务规则,IPO包括五类标准,一是预计市值+净利润的标准,二是预计市值+收入+研发投入的标准,三是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的标准,四是预计市值+营业收入的标准,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
也就是说,盈利的多少并非是决定企业能否上市的唯一衡量标准,资本市场对于拟上市企业的包容性大大增强。
证监会在12月29日发文称,在总结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基础上,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注册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要求,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
注册制的推进将分步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将注册制写入证券法的修订内容获得通过,意味着能够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注册制的授权无缝衔接。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在这一授权决定中,2018年2月28日是两年有效期的最后截止日。不过,在这一期间,注册制并没有如期推出落地。之后,全国人大将到期日延长到了2020年2月29日。而新的证券法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确实做到了无缝对接。因此,在这个时间点正式将注册制写入证券法颇有意义。
程合红在12月29日表示,证券法的条款也为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
他说:“在这里我也想说明一下,注册制是中央的大政方针,也是这次证券法的明确规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注册制的推进也是分步到位的。大家知道,证券市场有不同的板块,有不同的证券品种,推行注册制在客观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这也是证券法这次新增加这一条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的一个考虑。”
市场对于注册制的下一步推进,普遍集中在对于创业板改革的期待之中。
对此,程合红透露,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推进创业板改革。按照这次法律的授权,证监会将充分考虑市场实际,特别是要把握好证券发行、证券注册、市场承受能力有机统一衔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分步、稳妥推进。
中信证券的研报也指出,《证券法》的修订为“深改十二条”中“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改革思路奠定了基础,改革或将加速。在改革节奏上,预计创业板注册制或已临近,但向主板市场的推广或仍需等待有关条件的成熟。新法为退市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健全退出机制”的部署,预计退市制度改革将在2020年提速。证监会为适应新法或将对现行制度体系做系统性梳理,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