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安排再落一子,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的第一部监管规则正式落地。
12月2日晚间,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净资本管理办法》),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9月20日至10月27日,银保监会就《净资本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落地的理财子公司净资本计算和监管标准与征求意见稿基本相同,规定风险控制指标与国内同类型机构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自营资金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等。同时,正式文件完善了净资本监管报表部分项目说明,为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办法》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
基金君梳理了《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几大核心要点。
9大核心要点
1、净资本不低于5亿、不低于净资产的40%、不低于风险资本
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的100%,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这些相关量化监管指标充分参照了之前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及证券公司的监管规定,与国内同类型机构的净资本管理制度保持一致。
尽管目前各类资管机构的净资本规模各异,但在两个指标的规定上是一致的,即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均分别不得低于40%和100%。
2、计算净资产时,应当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预计负债
理财子公司净资本计算表的项目设定及扣减比例,主要参照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同类资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定,具体包括应收账款扣减、其他资产扣减、或有负债调整项目扣减和监管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等。
净资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净资产-∑(应收账款余额×扣减比例)-∑(其他资产余额×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
具体规定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计算净资产时,应当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预计负债。未确认为预计负债,但仍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或有事项,应当作为或有负债,在计算净资本时予以扣减;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足额确认预计负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其在计算净资本时予以扣减。
3、本公司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
《净资本管理办法》监管导向也与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包括鼓励自有资金投资高流动性资产,引导理财资金投资标准化资产。
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上,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拆放银行同业、配置国债和央票,均设置了0%的风险系数。但对将自有资金拆放非银同业、配置地方债和信用债、投向本行理财产品均设置了不同的风险系数。
此外,还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
其次,在理财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上,监管导向是投资标准化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固收类证券均设置了0%的风险系数,对非标资产给予了相对较高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为1.5%-3%。
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
风险资本=∑(自有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
4、建立净资本监控和补充机制,同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