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的改革消息频频进入公众视野。除屡被提及的防范风险、强化股权融资等改革内容外,据了解,规范四板市场估值方法也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内容。
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后,今年7月,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社会上存在大量的股权融资需求,但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虚假宣传、跟风投资、估值过高、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大量存在,有的甚至以兜售“原始股”为名实施诈骗和非法集资。因而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要求四板市场运营机构提高包括“估值定价”在内的一系列服务能力。
而据记者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在近日牵头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场估值指引(草案)》(下称“《估值指引》”),明确和统一了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以及估值指标体系等多项重要内容。
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主任委员、估值定价工作组组长、天府股交中心总经理刘肃毅表示,从行业调研和交流的情况看,需要从“权威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三个方面研究、解决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定价问题,而记者了解到此次《估值指引》的起草也围绕着这几个层面来进行。
记者拿到的草案显示,此次起草的《估值指引》共有七大章节,二十五条,明确和统一了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以及估值指标体系等多项重要内容。例如在估值原则一节,《估值指引》便明确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估值是在被评估企业整体股权价值的基础上,考虑持股比例、资本成本和流动性折价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用公允价值对股权进行估值,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选择估值技术时,既要保持估值技术的一致性,又要尽量避免只使用一种估值技术为股权估值等要求。
而在估值方法的章节则确定了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两大体系,在相对估值法中引入了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销率法(P/S)、企业价值倍数法(EV/EBITDA),在绝对估值法中则运用无杠杆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FCFF)对企业无杠杆自由现金流进行折现以评估企业价值。
心流慧估董事长,同时也参与了《估值指引》起草工作的张兴慧表示,股权交易的核心就需要科学合理的估值定价,四板市场不统一且不科学的估值方法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度。
据他介绍,目前各个区域股权市场间缺乏统一的估值标准,估值水平良莠不齐。而具体到股权交易时,挂牌企业往往随意选择估值方法,很多估值标准并不适用于中小微企业,没有体现到企业未来的成长性。更有企业选择以注册资金、净资产为估值结果,甚至直接询价“你觉得值多少钱”。种种乱象亟待市场出台统一规则进行指引。
规范股权估值有多重意义,包括培育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方的估值意识和以估值定价为核心的股权交易观念、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估值的合理性和专业化水平,促进股权交易的活跃度以及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普遍接受并遵守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指标体系等但对各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来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以估值定价为手段为股权交易市场发现并推送优质股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