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起,中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制,由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账户制。这项改革带来个人账户“空账”,已参加工作职工的过往养老金欠账。
为弥补这一缺口,2001年6月,国务院决定,国有企业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但实际操作中,因为减持的国有股以上市公司为主,股权变化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投资者信心产生一定影响,改革一度搁浅。
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相关改革再度重启,国有资本划转由“减持”调整为“转持”。根据国务院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数量的10%,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社保基金会可按照股权参与利润分配,在禁售期结束后,也可以出售所掌握的股权。
但上述做法只局限在上市国有企业,涉及的资金规模并不大。社保基金会的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国有股减持资金和转持股份累计2748亿元,其中,减持资金923亿元,转持股票1825亿元。
2017年11月,国务院启动第三轮国有资本划转,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规模远大于前两轮。但仍有声音担心,国资划转社保后,社保基金会可能通过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
财政部2017年解读文件时明确表示,不会也不允许出现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的情况。一方面,国有资本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由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可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变现。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在期限内不会变现国有资本。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养老金2035年或将耗尽结余,80后可能成为无养老金可领的第一代”。人社部有关司室负责人表示,这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理解不到位,“中央已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完全能够保证养老金的长期按时足额发放”。
尽管财政部、人社部多次给出定心丸,但各方担忧仍在。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社保基金缺口进一步扩大。
周丽莎分析,今年面对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中央企业要完成净利润同比增长9%的年度目标并非易事。在此情况下,一些过剩产业、能源类的国有企业划转社保的效果可能会受影响。
此前有分析认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能为降低社保费率打开空间。但董克用认为,国资划转给社保是为充实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的补充和调解,重在未雨绸缪,跟降费没有直接关系。”
“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解决养老金可持续性问题,最主要的是调整养老金的结构,提高运行效率。”杨燕绥分析,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起形成三大支柱;另一方面,要加快全国统筹,解决养老金各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