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轮国企改革中,“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直被各界视为突出亮点。昨日(7月30日),这一改革举措有了全面的路线图和实施方案。当天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授权机制、治理结构、运行模式及监督与约束机制等内容。其中,功能定位一项明确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
在实施步骤上,《意见》提到,中央层面,推进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稳步开展。
明确投资、运营公司区别
此次《意见》有什么亮点,与之前文件有何不同?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之前一些文件尚未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区别作出明确区分,目前在地方层面,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往往都是合为一体的。此次明确划分两类公司的职能,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记者注意到,《意见》指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着力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而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作用方面,《意见》明确,其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此外,推进国企改革,把国企改革做深做实,也是这两类公司的重要任务。
《意见》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持股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同时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其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工作的综合效应。
而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意见》则强调,围绕落实出资人职责的定位,有序推进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放权。将包括国有产权流转等决策事项的审批权、经营班子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等授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和运行规则通过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予以明确。
此外,《意见》明确:划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产,为现有企业整体股权(资产)或部分股权。股权划入后,按现行政策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和业务等。
推进财政部监管央企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除目前已有不少实践案例的,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外,《意见》还出现了“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这一授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