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0%的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在保障省内居民住房基础上,进一步减缩商品住宅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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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3日
海南遏制房地产过度发展,坚守生态红线
在生态红线区周边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海南要坚守生态红线,遏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对海域岸线的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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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
海南最严土地管理措施:禁止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用地捆绑出让
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实行“弹性年期”+“对赌协议”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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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海南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
对位于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停止安排新增外销型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手续(含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和改变用途审批)。
鼓励发展租赁型商品住宅,对用于租赁的商品住宅基准地价可以按照商品住宅基准地价的70%确定。
严禁其他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保障本省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