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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推进与新三板合作对接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7-2-10 9:54: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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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期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法律地位不明晰、监管责任未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规定。业内专家表示,政策的明确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现有公开市场错位发展、有序衔接和功能互补,加快推进与新三板的合作对接,进一步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前,不少区域性股权市场按照最新的监管要求逐步完善业务体系,筑牢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区域性股权市场补“短板”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的发展重心在公开市场,而作为私募性质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却基础薄弱,需要尽快补上这个‘短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此前表示,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门槛相对较低、服务方式灵活等特点,为最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资本市场服务,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民间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

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74万家,展示企业5.94万家,2016年为企业实现融资2871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但还存在法律地位不明晰、监管责任未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易酿成金融风险。

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市场总监任睿表示,此前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粗放,很少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很多新兴企业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孵化发展和资金支持。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拓宽股权融资,在包括四板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的培育之下,进行股改后的企业,其发展越来越规范,融资的路径也在增加。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高鹏飞认为,地方政府一方面可以推动企业到全国性市场上市、挂牌,另一方面也应该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设,出台专门支持政策,多管齐下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为本地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实现产业发展战略,打造区域金融高地。

推动建立“转板”合作机制

邓舸指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措施,包括推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合作对接机制,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试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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